加强免抵退税以及增值税税率确定的学习
应退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00-280=120(万元); (2)转让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土地使用权按简易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 (300-250) /(1+5%) x5%=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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