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收购丙上市公司,当甲、乙两公司共同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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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沙沙13292972739:错误,改为发行股份的5%时,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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