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合并和创立合并,她们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吗?

2020拥抱更好的自己
于2018-05-30 08:57 发布 1735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30 08:57
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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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
2018-05-30 08:57:42
吸收合并是被吸收的企业并入吸收企业,没有了独立的资质,创立企业是可以开设分公司和子公司的
2018-05-30 08:52:05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
2014-09-14 21:08:19
你好:1.可以在吸收合并总公司的协议中约定分公司的处理方式,如果是约定分公司注销的,在合并分离前先注销分公司;如果是约定存续的,可以根据合并后走变更手续;2.包含关系,资产重组的方式中包含吸收合并
2021-12-12 09:19:56
你好,同学。
商誉就是支付的对价-被投资企业公允净资产*持股比例
2020-06-27 17: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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