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有一位超60岁的退伍军人,请问是否符合退伍军人加计扣除的政策

巧克力
于2024-12-03 11:20 发布 252次浏览
- 送心意
刘艳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12-03 11:22
符合退伍军人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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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退伍军人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4-12-03 11:22:57
你好企业应享受优惠待遇,前提是独立就业退伍军人需要符合规定:一是符合独立就业退伍军人的范围,即按照《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按照独立就业安置退伍军人。二是企业应当与招聘对象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企业应及时保留相关信息,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2024-05-27 08:54:30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2024-07-11 16:21:46
你好; 比如可以减免部分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的; 这个有2019.21号文件里面有
2022-06-10 10:15:36
需要去大厅查询咨询
2024-09-13 1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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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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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