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一个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是4个股东,子公司有利润,子公司的利润必须先打到母公司账上,再分给股东;还是可以直接在子公司账上做分配支付给母公司的这4个股东呢?(个税都会正常代扣代缴),有没有相应的法规条文能参考一下呢?
阿宝
于2024-12-02 17:21 发布 3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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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2-02 17:21
正常应先将子公司利润分配给母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分配利润要按公司法等做股东会决议,通过 “利润分配 -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 等科目核算。
母公司收到后,若要分配给自身股东,也要做股东会决议并按程序分配。
法规依据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等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不能直接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要先分给母公司,再由母公司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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