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总包方,收到挂靠方股东的垫资 款,平时作为流动资金在运作,做的帐是挂的其他应付款-股东,这个数一直挂起后,经过几年数额很大,达到1000多万了,这个如何处理,一直让他挂起吗,税务上有风险吗,是不是要转到资 本公积,转资本公积要啥手续,转资本公积的话合理不,资本公积也会一直在帐上呀,消不掉
东海
于2018-05-27 10:47 发布 106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27 22:11
不用转资本公积吗,如果工程款不够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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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这种作为借款,收到工程款后要归还。不要一直在账上挂着。
2018-05-27 21:25:00

你好 不钱也不能把实收资本 转出来 把钱转出来可以做借款
2019-09-16 09:37:19

您好!其他应付款用现金支付就行了。这样的不需要交税
2019-05-06 15:53:30

你好,可以的
2016-10-25 10:40:16

可以放到其他应收款里面的
2019-03-25 09: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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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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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