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5-24 15:23

可以的。
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开始,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环节,个人缴付的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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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开始,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环节,个人缴付的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2018-05-24 15:23:40
你这个是属于以前年度的费用扣除,不是在当月扣除。
2021-04-25 20:47:29
你好,不可以扣除了,因为公积金的交纳是随着每个月的工资所属期进行扣除的。 补缴以前的不能在现在扣除。
2018-08-31 17:15:3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公积金比例,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为员工补缴当年的住房公积金,需分摊到以前各月份,重新计算各月份个人所得税,对于多缴纳的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2018-07-25 16:44:52
可以的,除非是个体户核定征收个税,就不可以扣除。
2019-10-23 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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