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建筑业分包抵减需要什么条件,能说一下政依据吗
周
于2024-10-31 11:55 发布 6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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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10-31 11:58
在建筑业中,分包抵减涉及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分包方在提供劳务时可以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凭此发票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时,需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及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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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业中,分包抵减涉及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分包方在提供劳务时可以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凭此发票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时,需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及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2024-10-31 11:58:52

不需要,分包或清包工都可以,带上合同去税局备案就可以了
2019-03-12 15:59:51

您好!你是说减免什么税?
2017-06-26 14:38:59

你好
水利基金是地方税 ,看你当地规定
2021-09-23 16:02:32

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这些特定服务包括:
1.下列建筑业务为“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6.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来源:税海涛声 作者:段文涛
2020-12-19 15: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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