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建厂房,是一般纳税人,厂房全部出租,是要做投 问
自建厂房全部对外出租,必须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硬性要求); 进项税全额抵扣,自建完工分录: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 后续:按月提折旧(记其他业务成本)、收租金(记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 9%); 这个是不动产资产,没有利息调整、没有摊余成本、没有实际利率摊销,和你之前的债权投资完全两回事,不用考虑摊销冲抵的事; 房产税按租金的 12% 交,这是重点。 答
残疾军人创办的小规模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税收优 问
你好,主要是可减免残保金 答
老师,请问下想要给某个员工添加为办税人员,应该怎 问
你好,同学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下。 方法一:通过综合信息报告进行添加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 2.进入功能模块后,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开票人”可新增开票人或修改开票人信息;选择变更项目-“办税人姓名”可修改办税人信息,选择“办税人(附)”可修改对应办税人信息或新增办税人。 方法二:通过个人账户-人员权限管理进行添加 1.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添加办税人员信息界面。 2.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功能集是根据选择的身份类型默认展示所选身份具有的所有功能。 3.点击【确认】按钮,展示所添加办税人员的详细信息。 4.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会弹出已添加办税人员字样。 5.点击【查看详情】按钮,相关信息校验成功后,该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列表中进行查看。 在办税人员确认授权前,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在“历史管理信息-已撤回”中可以查看撤回记录。 6.办税人员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确认后,企业在“现有办税人员”列表中展示新增加的办税人员信息。 7.办税人员添加成功后,在自然人账户的“已授权企业”菜单中可以查看对应企业信息。 答
老师,有财务经理年终总结及未来发展规划电子版吗 问
同学,你好 你这个如果是课程,可以问课程老师要。 答疑老师没有这类电子版 答
老师我更正2024年12月的增值税,2025年的也需要从1 问
更正2024年12月及2025年1-12月增值税,先做账务调整、再逐期更正税务申报 1. 账务:2024年12月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销错误分录,重做价税分离的正确分录;2025年各月直接冲销错误分录、补记正确进项税和成本。 2. 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逐期更正增值税申报表,补填进项税额,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留抵,小规模纳税人无需更正(无进项抵扣)。 答

请问一下我们的甲方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我公司收取服务费后开具6个点专票,我司目前是开1个点的专票,剩余5个点由甲方扣除后给予服务费,是否需要改成开3个点的专票,剩余3个点甲方扣除好点?
答: 同学你好 如果您想开具6个点的专票,而您的公司目前只能开具1个点的专票,那么您需要与甲方协商并了解其具体需求和要求。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您可以与甲方协商将服务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您公司应收取的服务费,另一部分是甲方扣除的税费。然后,您可以向甲方提供两个发票:一个是您公司开具的包含服务费和税费的发票,另一个是由甲方开具的包含其扣除税费的发票。 另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您可以与甲方协商将服务费和税费都包含在您公司开具的发票中。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将您的发票金额提高到包含6个点的税费和服务费的总金额,然后由甲方扣除6个点的税费。
一般纳税人开服务费是几个点,开票机最高是5个点对嘛?
答: 一般纳税人 现代服务类别的是6%;5%是一些简易征收的税率,比如老的建设合同、不动产转让等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一般纳税人开票6%服务费居多,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
答: 就是可以多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http://www.shui5.cn/article/50/126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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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333 追问
2018-05-22 11:42
邹老师 解答
2018-05-22 11:44
2333333 追问
2018-05-22 11:45
邹老师 解答
2018-05-22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