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我们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注: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非独立核算),之前增值税是在总公司汇总缴纳,现在分公司税务要求我们分开,说是要属地缴纳,几个问题咨询您:1、我们去总公司做属地缴纳变更,会有什么风险吗?2、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吗?我们想着还是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因为毕竟有税收优惠嘛 3、如果我们从分公司对外销售开具普通发票,但是采购专用发票都是开给了总公司,分公司会有进销不匹配的税务预警风险吗?

光玄月
于2024-09-29 11:14 发布 27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9-29 11:24
你好,这个没:
第一个:增值税绝对在所属地,就是自己缴纳自己的,不能合并所得税可以合并在一块。
第二个: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不一样。
第三个:有风险,那实际是谁购入的谁才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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