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5-15 19:52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如果收到的专项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要填该表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7 19:42

您好,收到专项资金,记入专项应付款,这请教一下,这笔资金需要在所得税汇算表A105040表(专项用途调整表))中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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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如果收到的专项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要填该表
2018-05-15 19:52:18
您好 ,收到专项资金,计入专项应付款,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填写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的。
2018-05-15 21:56:29
你好,这可以参考如下:甲企业于2011年6月收到政府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甲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偿各项费用支出。企业当月购进一台不需安装设备,价值60万元(不含税价,使用寿命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无残值),同年10月,支付相关费用15万元。2012年8月,支付相关费用25万元。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1年 1.6月收到政府补助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6月购进设备 借:固定资产 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0.2。 3.10月,支付相关费用15万元 借:管理费用 15  贷:银行存款 15 借:递延收益         15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5。 4.计提7月~12月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6(60÷5×6÷12)  贷:累计折旧 6 借:递延收益 6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6。 2012年 1.8月,支付相关费用25万元 借:管理费用 25  贷:银行存款 25 借:递延收益 25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5。 2.计提1月~12月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 12  贷:累计折旧 12 借:递延收益 12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2。 至于调整,可以采取追溯调整发进行。
2020-06-02 13:12:06
不是,这个需要看啥情况,是满足税法上面收入,你账上没有做还是啥?
2020-05-06 14:24:57
如果不需要归还,且不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三个条件,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17-03-18 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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