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18 20:15

1.处理不恰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处理建议: 
2013年专门借款利息支出1000*6%=60; 
2013年4月1日,该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项目停工。属于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因此,2013年4-7月四个月的利息费用应当费用化:即费用化金额=60/12*4=20 
应该资本化金额60-20-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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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想问一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24.9已经开了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 请问老师,超过五年的应付账款究竟能否转为营业外

    仅“超过五年”不构成转营业外收入的充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确实无法支付,且取得完整书面证据+履行内部审批。对方未注销、未起诉、未豁免,若仅挂账五年但债权仍有效,不得擅自核销。 二、会计与税务依据 -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6301营业外收入”明确包含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 ​ - 关键判断:无“挂账五年必须转收入”的强制规定;年限仅为税务参考,核心是无法支付的事实与证据。 三、可核销的情形与必备书面文件(缺一不可) 1. 债权人注销/吊销/破产:工商注销/吊销登记、破产裁定、政府关闭文件、清算报告等。 ​ 2. 债权人书面豁免:债权人盖章的放弃债权声明书(明确金额、不再追索)。 ​ 3. 诉讼时效届满且无主张: ​ - 证明诉讼时效已过(通常三年,无中断/中止情形); ​ - 企业持续催收记录(挂号信/EMS/邮件/短信,含送达凭证); ​ - 债权人无回函/无主张权利的证明。 ​ 4. 法院/仲裁机构文书:胜诉判决、裁定无需支付,或败诉但终止执行裁定。 ​ 5. 债务重组/豁免协议: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明确豁免金额与条款。 ​ 6. 债权人死亡/失踪且无继承人:死亡证明、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无继承人的法律文件。

  •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准备做注册资金实缴,之前有跟投

    同学,你好 不建议的

  • 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企业适用的话,这套分录不对,核心问题是科目用错、结转逻辑错误。 企业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积公益金”,应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冲减多记收入后,结转至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公积公益金; 25 年确认收入的分录科目改为 “其他业务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目能用,但冲减的未分配收益无需转公积公益金。

  • 老师你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内部账,向供应商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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