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中: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开设的账户;;但是又提到说申请设立登记时,股东认足出资即可,不必缴足,,,请问不必缴足,如何能将货币足额转入公司账户?
嘿呀呀
于2018-05-11 14:24 发布 1387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12 11:15
就是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股东只要认缴多少注册资本,成立时,认缴的资本不用实际到位,这就是公司法修改后的认缴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在什么时间将认缴的资本实际到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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