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季度利润总额是3081.37,净利润也是3081.37,但是前三个季度利润是亏损的--3086元,那么四季度还需要单独的先缴纳所得税吗?还是可以立即跟全年亏损的累计计算出总的利润,?再这就是,单独看四季度,貌似应该缴纳所得税,但是全年累计是亏损的,是否应该汇总全年后再上报四季度所得税数据呢,这样实际就还是亏损,而不用缴纳了吗?

平常的胡萝卜
于2018-05-10 18:56 发布 76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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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因为累计利润是亏损的
2018-05-10 19:00:08
累计是亏损,就不用缴纳所得税的
2020-01-15 11:36:37
你好,不用缴纳所得税
2018-11-19 19:23:12
你好 按实际的利润计提 有可以 补的亏损可以补
2020-04-16 12:58:41
对,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19-01-08 1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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