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季度利润总额是3081.37,净利润也是3081.37,但是前三个季度利润是亏损的--3086元,那么四季度还需要单独的先缴纳所得税吗?还是可以立即跟全年亏损的累计计算出总的利润,?再这就是,单独看四季度,貌似应该缴纳所得税,但是全年累计是亏损的,是否应该汇总全年后再上报四季度所得税数据呢,这样实际就还是亏损,而不用缴纳了吗?
平常的胡萝卜
于2018-05-10 18:56 发布 7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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