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拥有一家责任有限公司乙,乙公司只有一项金融资产(为该公司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份额600万元,市净值约为1000万元)和一项负债(购买该金融资产的借款),所有者权益为0,甲为法定代表人,乙公司变更股东和法人代表之前,乙公司税务登记证已被注销。现甲采取转让乙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的方式,用乙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清偿甲欠丙的600万元到期债务。变更后丙为唯一股东兼法人代表,变更后恢复了税务登记,现需建账,请问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丙)600万元

刘传明
于2024-07-29 10:53 发布 2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7-29 10:56
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不太准确。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以金融资产清偿甲对丙的债务,并导致股东和法人代表变更,更合理的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应付账款 - 甲 600 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 万元
因为原本是甲欠丙的债务,通过乙公司的金融资产进行清偿,实际上是减少了对甲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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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不太准确。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以金融资产清偿甲对丙的债务,并导致股东和法人代表变更,更合理的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应付账款 - 甲 600 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 万元
因为原本是甲欠丙的债务,通过乙公司的金融资产进行清偿,实际上是减少了对甲的负债。
2024-07-29 10:56:03
您搜索关键字税务登记就可以。
2022-08-10 10:22:09
https://www.sohu.com/a/335266612_667991
同学你好
看下这个
2022-03-28 13:26:39
同学你好
这个都没有了
2022-03-07 16:34:27
是什么情况呢?税局会告诉你原因哈
2022-01-10 16: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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