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05-08 16:23

转让的当期申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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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当期申报期内
2018-05-08 16:23:00
同学你好,增值税时点如下 1:一般是2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第二个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所得税纳税时点,一般以交房时间作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如果当地税局要求预交的话,还需要预交
2021-10-21 09:06:40
你好,符合了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所得税纳税义务都是12月
2020-02-22 12:55:57
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的规定,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019-04-28 10:18:17
增值税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所得税 (1)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019-08-06 2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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