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一下,关于我们公司的国外客户跟国内一家企业的业务,我们公司属于协助境外公司做一些技术服务支持一类的业务,那国外公司给我们付款,我们应该怎么缴税,收入的业务大部分都发生在境内
云野
于2024-07-11 14:52 发布 2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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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7-11 14:53
国外公司给你们付款,你们需要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
1.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你们公司作为购买方,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增值税税率根据具体业务类型确定。
2.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不能扣除任何税费支出。
同时,你们公司还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 年第 40 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除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两份)。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此外,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需进行外币折算。





云野 追问
2024-07-11 14:55
朴老师 解答
2024-07-11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