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税评估查帐,抽查到我公司。地税认为我们有几笔支出费用是劳务所得,让我们承但对方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因凭证后附的是汽车维修、汽油费等费用发票。报销人非公司员工(老板家亲戚),单张报销金额在1万左右,共计6.5万元。如果按地税所说我们应该补交6.5万元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损失1.3万多元。请问以什么方式说明这些费用是非劳务所得呢?急啊! 先谢谢各位大侠了!

甜蜜的高山
于2014-09-15 16:56 发布 987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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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有车牌号没有?如果没有,你就说维修他们代付的,后来支付给他们。
汽油费也可以说是代付的,后来支付给他们的。
2014-09-15 17:09:04
是的,个税汇算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
2024-06-13 08:50:22
个人代开维修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类的,支付方应代扣代缴多少个税
2023-03-20 10:00:37
您好,预交工资所得税,若没有其他扣除,(7000-5000)*3%=60, 预交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5000*0.8*0.2=800,预交稿酬个人所得税=8000*0.8*0.7*0.2=896
2022-12-25 20:11:30
你好,他平时是单独按劳务报酬计算的。
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并入综合所得。款多退少补。
2023-10-13 1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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