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6-20 19:25

您好,这是政策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3.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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