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A公司提供原材料给B公司,并且给B公司开具原材料增值税发票;B公司根据材料生产产品,卖给A公司,给A公司开具产品销售发票,这种情况正常不?是不是应该算作两项业务呢?不算单纯的委托加工、或者委托生产呢?

冯静
于2024-06-20 17:52 发布 28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6-20 17:54
偶尔一次两次的可以
而且这个得是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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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没有真实的经济业务开具发票,包括介绍虚开,为他人虚开,让他人给自己虚开等
销售:就是销售真的空白的增值税发票
2016-03-25 16:33:55
你好同学,如果你的销售发票不能作废,那你只能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2021-11-02 10:43:21
您好!可以的。但是一样要交税
2017-12-30 15:34:45
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2018-03-19 17:50:33
可以的
2015-10-02 16: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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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静 追问
2024-06-20 18:10
郭老师 解答
2024-06-2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