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A公司提供原材料给B公司,并且给B公司开具原材料增值税发票;B公司根据材料生产产品,卖给A公司,给A公司开具产品销售发票,这种情况正常不?是不是应该算作两项业务呢?不算单纯的委托加工、或者委托生产呢?

冯静
于2024-06-20 17:52 发布 34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6-20 17:54
偶尔一次两次的可以
而且这个得是市场价格
相关问题讨论
出库单上的金额通常是按照购进的价格填写,主要用于记录库存商品的成本和数量变动,而不是销售价格。这样做有助于准确计算库存成本和盘点。销售发票上的金额则是基于销售价格,用于向客户收费和计算应交税款。
2024-10-29 16:49:50
你好,二手车都查不到的这个
2024-07-03 09:33:09
偶尔一次两次的可以
而且这个得是市场价格
2024-06-20 17:54:40
你好; 你们是按照13%来报增值税的; 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
2023-02-15 15:49:43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2-01-08 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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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静 追问
2024-06-20 18:10
郭老师 解答
2024-06-2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