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6-17 11:43
你好,这个你看实际业务是什么,你可以进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或者广告费。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你看实际业务是什么,你可以进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或者广告费。
2024-06-17 11:43:22
这个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2-03-28 16:29:17
你好 ; 你上期是否有欠缴金额 ; 有的时候这个申报表 系统会 读取数据; 你要核对下是否是实际的 ; 如果不一致的; 找税务局给你后台处理申报表 ;你再报哈
2022-06-22 16:57:34
你好!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是月销售额2万季度是6万不是30万,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对归属地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04-14 22:08:03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2021-08-24 11:08:4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傻傻的蜜粉 追问
2024-06-17 11:49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6-17 11:55
傻傻的蜜粉 追问
2024-06-17 11:57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6-17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