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葡萄酒,甲企业提供葡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00元,另外取得专用发票支付代垫材料款价税合计500元,葡萄酒适用税率10%,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则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元。 A. 1049.16 B. 1000.00 C. 1050.00 D. 1054.59
何 先生。
于2024-05-28 19:58 发布 528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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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000+2000+500÷(1%2B13%)]÷(1-10%)×10%=1049.16
2024-05-28 19:58:38
你好,计算中,请稍等
2022-04-26 16:57:30
你好,计算如下,请参考
2022-04-29 14:54:56
您好,是的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成本120%2B33=153,
2023-12-02 15:54:36
根据题目所提供的信息,A厂只承担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并未承担增值税的代收代缴义务。因此,A厂只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算代收代缴的增值税。
这是因为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个独立的税种,其纳税义务人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则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在这个例子中,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和加工费给A卷烟厂,要求A卷烟厂加工烟丝并代垫辅料费。A卷烟厂作为加工方,只承担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并未承担增值税的代收代缴义务。因此,只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023-09-25 09: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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