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在2023年12月取得进项专票,已经抵扣税额,今年3月份,税务局通知对方公司走逃,需要我公司做进项税额转出,4月已经转出,那会计分录怎么做呢?请老师指导,谢谢
smile尚
于2024-05-23 21:12 发布 243次浏览
- 送心意
姜再斌 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5-23 21:13
你好,借: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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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进项转出不可以
2019-09-09 14:40:05

你这个是进项税额转出,才需要加计抵减这个纳税调减,这个,
2020-06-11 10:37:24

你好!最终是没错,但是这样不清晰。建议分开
2023-12-06 08:12:06

你好,是按5的进项税额万计算10%
2019-12-21 17:59:32

这个项目是属于简易计税方法征税 吧
2018-01-15 16: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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