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一家代账,发现17年计提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但是18年1-3月只计提了城建税,没有计提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做农产品的,1月销售金额是5万,2月0收入,3月收入9万,应该也不符合减免政策吧?
菲童牛宝
于2018-04-20 11:17 发布 101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收入低于30万,是可以免征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
2018-04-20 11:19:25

你好,1,不用了,不用计提的呢,2专票的增值税自行缴纳的
2019-04-02 15:21:46

借:应交税费-教育及地方教育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可以
2016-12-08 21:14:31

你好,减免的附加税直接就是不计提就是了
2017-09-04 14:27:45

减免了就不需要计提
只需要计提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017-04-24 09: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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