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货物只是作为企业的福利性支出的一部分,进项不予抵扣就当做福利消费,为什么还要作为收入的一部分?不理解
愫暮
于2024-05-05 16:47 发布 664次浏览
- 送心意
潇洒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增值税是脱离了增值链条,不作为视同销售,而所得税是按照视同销售处理,税法上对于两个税种的规定不同,就按照税法规定处理就可以了,
2024-05-05 16:49:41
你好,不是所有的必须做收入才能抵扣
你发福利的福利费,二零一六三十六号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
如果你买来办公的,就像你办公用品,你买来的电脑,买来的纸笔,这些照样抵扣了不是吗?
2024-05-05 16:51:28
你好,学员,这个不是视同销售的
2022-03-20 10:47:51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因为用于集体福利直接外购也是可以的。相应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最末端,不再视同销售,而要将其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进行抵扣,因为用于与生产无关的支出。 自产的货物用于同样的用途则不同,因为自产的货物还未进行过流通,此时要视同销售。
2023-09-21 11:19:26
您好 把题干发过来看下吧
2022-11-18 14:17:3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