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gxnh
于2024-04-24 19:38 发布 656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可以有余额,不用再结转
2022-01-14 15:35:43
你好,按第一种方式处理的
2019-01-07 08:29:58
1是对的,2,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3、分配利润时 借;分配利润-应付利润 贷;应付股利,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
2019-06-05 15:07:28
你好 是的 这是结转本年利润的分录
2019-01-08 13:52:22
您好,是的。
2017-07-03 2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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