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重组后,利润表是0,后期又进一个股东,现在是收到前期已入了营业外收入的补偿款,这笔钱现在到了,前面股东能分配这笔钱吗?另外收到一笔重组前应收的款少了一万元。这一 万元要不回来了,前面股东要承担赔偿吗?
莫
于2018-04-12 14:01 发布 62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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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东原因使公司蒙受损失,可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其他原因,由公司承担,即少收部分,若不是股东原因,不需要前股东承担赔偿;同理,收到补偿款,已退出股东不能参与分配。
2018-04-13 22:01:59

可以分配
为什么要不回来,是谁不给呢
2018-04-13 16:11:20

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制企业并没有这方面相关条款。因股东原因使公司蒙受损失,可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其他原因,由公司承担,即少收部分,若不是股东原因,不需要前股东承担赔偿;同理,收到补偿款,已退出股东不能参与分配。
2018-04-13 21:55:48

可以分配的,要交个人所得税
2018-04-13 16:09:48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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