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最近5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是10万,2017年有盈利1万,本是要弥补亏损不缴所得税的,被我不小心把这一万缴了所得税1000.00元,是小规模,那么,我做账的时候,还计提所得税费不?如果不计提,是不是,把这个钱直接用本年利润冲销了。也不好去退回来了,是吗?如果不退回来,就作为公司的支出了,那么这个分录怎么做呢?
婉影紫裳
于2018-04-12 09:31 发布 7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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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8-04-13 22:33
1、做账的时候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就以当年1万元的税额来计提所得税费用。但考虑到2017年的账务已经结账。需要在2018年的账务里进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实际中,完全可以向税务申请说明情况,完全可以申请更正申报,现在汇算清缴工作也还没有结束。 【原则上是可以直接退回,但有些地方规定多交的税费只允许留做以后年度的预交金额】
3、如果实在退不回来,就像上述1 里那样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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