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加计抵减的最新政策文件是不是取消了 服务业的?
傻傻的百褶裙
于2024-03-07 09:48 发布 42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3-07 09:48
对的,是的,结束了,没有新的。
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是的,结束了,没有新的。
2024-03-07 09:48:58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05-13 11:16:09

您好
您可以打开下面链接学习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3759/content.html
2022-03-31 18:50:41

同学你好
一、区分委外研发和合作研发
委外研发与合作研发是实践中容易混淆的两个重要基本概念。有些大型的研发项目企业可能不能独立完成,需要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
为了准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明确研发项目是委托开发的还是合作开发的。
1、委托研发指的是企业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发项目,委托人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人的研发成果的所有权。
2、合作研发指的是企业与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研发,研发最终归属由当初合同约定。
二、委外研发允许加计扣除范围
1、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2、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即企业最终核算出来的委外研发费用还要和境内研发费用进行对比,不能超出境内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
二、委外研发核算注意事项
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需要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相关的支出明细情况;
3、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新政策。
四、委外研发相关备案资料
1、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技术开发合同。委托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还有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用于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另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只有受托方才能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2022-08-22 16:37:37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即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一些地方是减半征收)
2019-07-22 15: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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