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8-03-30 12:41

你好,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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