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2万元(含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8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10万元(不含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甲公司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万元。
gxnh
于2024-02-25 18:40 发布 508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2-25 18:41
D(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包括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2)甲公司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42×(7%+3%+2%)=5.04(万元)。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没有这个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08-08 10:32:27

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免
2019-03-21 19:01:28

符合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吗
2018-11-13 15:06:58

是的。同学。附加税也是同时减免的
2019-04-15 21:25:04

您好,免的。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2017-08-24 2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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