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财会部收到张美海垫款,金额为30000元,此款为筹建必要的开业备用金,财会部同时开具收据给张美海”。贷方为什么是其他应付款,而不是短期借款?
晓
于2015-04-07 15:41 发布 96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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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借款一般是作在其他应付款,而且你们没有借款合同没有规定借款利息等。
2015-04-07 15:46:15

你好 ,嗯嗯。可以的嘛呢。
2020-03-26 11:07:06

您好,可以的。其他应付款-垫付款。
2017-12-02 23:21:26

你好
这个只是一个过度科目,一借一贷,冲平的
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020-03-08 13:58:03

您好,因为对方帮您垫付款项,您需要支付给垫付方,所以计入其他应付款。
2020-06-25 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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