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企业由三个自然人(甲乙丙)出资成立,合计出资500万,B合伙企业由两个自然人(丁戊)及A合伙企业出资成立,合计出资2亿元,现在B合伙企业按比例减资至1亿元,B减资后,那A合伙企业多出资的250万是不是记入“资本公积”?

美满的衬衫
于2024-02-19 10:07 发布 48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2-19 10:18
同学你好
A合伙企业多出资的250万不应该记入“资本公积”。这部分出资应视为A合伙企业在B合伙企业中的股权价值的增加。如果B合伙企业的减资导致了A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那么这部分增加的经济利益应该反映在A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但不一定是通过“资本公积”这一科目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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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A合伙企业多出资的250万不应该记入“资本公积”。这部分出资应视为A合伙企业在B合伙企业中的股权价值的增加。如果B合伙企业的减资导致了A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那么这部分增加的经济利益应该反映在A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但不一定是通过“资本公积”这一科目来体现
2024-02-19 10:18:53
C(1)选项AD:对丁的债务,属于合伙人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份额,但无权要求自行接管,也无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对丙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甲、乙对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因此,丙无权直接要求甲清偿,选项C正确),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选项B错误)。
2024-05-23 16:53:39
C(1)选项AD:对丁的债务,属于合伙人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份额,但无权要求自行接管,也无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对丙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甲、乙对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因此,丙无权直接要求甲清偿,选项C正确),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选项B错误)。
2024-05-16 17:57:29
C
(1)选项AD:对丁的债务,属于合伙人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份额,但无权要求自行接管,也无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对丙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甲、乙对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因此,丙无权直接要求甲清偿,选项C正确),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选项B错误)。
2024-05-20 11:52:19
C (1)选项AD:对丁的债务,属于合伙人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份额,但无权要求自行接管,也无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对丙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甲、乙对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因此,丙无权直接要求甲清偿,选项C正确),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选项B错误)。
2024-05-25 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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