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做销售的,没有领购过发票,销售的发票都是总公司开具的,己交税。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现在分公司税局让补交税款。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花脸猫
于2018-03-28 12:27 发布 830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28 12:28
这个税务找到了,只能补交税款处理,要不就是关系摆平此事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税务找到了,只能补交税款处理,要不就是关系摆平此事
2018-03-28 12:28:12
你好!
企业所得税采用总分公司汇总申报的方式进行,平时是各自预申报,汇算清缴必须汇总申报。
2022-01-22 02:59:58
你好。不合理的,独立做账需要分开
2019-12-10 11:43:50
同学您好,申请认定为小规模就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开票交税的
2022-05-05 11:19:26
你好,单独核算,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优惠处理上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普票的免增值税
2022-01-19 19: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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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脸猫 追问
2018-03-28 14:00
江老师 解答
2018-03-28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