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资产,甲公司2×17年9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生产线。2×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 生产线出售价格为2 600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100万元。甲公司该生产线2×17年年末账面成本为3 200万元,可收回金额2 700万元。 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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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1-17 08:19 发布 5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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