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对外支付进口海运费,已经做完双边协定免除企业所得税。根据2016年36号文件附件3中提供国际运输代理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请问这项对吗?国税没有给任何答复。我担心支付后国税会处罚我公司。
陈磊
于2018-03-20 12:15 发布 2206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请问你们公司是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吗?
如果是,免税是没有问题
2018-03-21 08:59:01

您好,对方企业是否符合国际运输双边协定,要查看中国是否与对方国家签订了双边协定,贵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的。
2018-04-25 23:07:51

你好,同学。
可以免增值税的。
要做代扣代交处理的
2020-05-22 17:16:07

不受影响,国际运输与国内运输是不同的业务,不冲突,只要能证明是国内运输代理业务,且分别核算,是可以的
2018-04-23 20:53:42

需要的
2018-03-20 12: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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