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第三季度(7,8,9月)计提的应交增值税,跟实际申报的增值税,因小数点差异,少了0.4分,然后在10月份的时候做了一笔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0.04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0.04 现在报第四季度增值税的时候发现,账上的主营收入,跟申报的收入相差这4分钱,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需要调整第三季度的申报表吗?

口袋里的糖
于2024-01-10 20:09 发布 466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1-10 20:11
您好,这个纯属于系统问题,数据就是跟实际开的发票不一样,不用去调三季度申报表,也调整不了的,这4分差异调在 管理费用-办公费 ,调在哪个科目都没有影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你好 现在咨询什么问题呢
2023-10-19 15:01:08
你好;应交税费缴纳了就没有余额了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017-03-07 17:08:31
你好,没错的,就是这么做账的
2024-12-26 11:16:54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5-19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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