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房地产企业收到的开发成本专票,红冲之后又重开,应该怎么做分录呀? 老师:首先,处理开发成本专票红冲的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开发成本 这一分录是将原先认证的进项税额冲回,同时减少了开发成本的账面价值。 随后,对于重新开具的发票,假设金额和原始开发成本一致,则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个分录是重新确认开发成本,并增加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录是基于红冲发票和新开发票的金额相同的情况。如果金额有所变化,需要根据实际差额进行调整。同时,如果存在跨税率或者跨期的情况,还需注意税率变化或者期间不同对会计处理的影响。如有具体差异,可以提供更详细信息,以便做进一步分析。 @付圣(会计学堂付老师) 刚开始,我收到发票的时候是:借: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进项 贷:银行存款 老师:既然在收到发票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那么在红冲原发票之后,应该做以下反向分录以冲销原来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开发成本 接
木水星辰
于2024-01-08 15:27 发布 1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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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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