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使用民办非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3%,减按1%征收,附加税减半征收, 问题: 1、增值税减征的2%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吧? 2、附加税减征50%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吗,计提的时候按全额计提?
倩
于2024-01-05 15:34 发布 5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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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1-05 15:37
第一个是的,第二个不用的。提按照全额的话,你不需要缴纳的那一部分,你要么红冲计提的,要么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第一个是的,第二个不用的。提按照全额的话,你不需要缴纳的那一部分,你要么红冲计提的,要么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2024-01-05 15:37:39

你好,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的会计准则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23-12-29 09:09:27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
2022-09-30 11:41:06

你好; 民非一般是按照民非准则来做账的 ;
2022-07-15 14:03:25

非限定就是没有限定用途,限定的就是有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两个都是净资产,类似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科目。
2023-05-08 1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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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 追问
2024-01-05 15:43
郭老师 解答
2024-01-0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