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低于购置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付的差价部分,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说法对不对呢

孝顺的麦片
于2023-12-29 10:44 发布 413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2023-12-29 10:57:23
您好,低于的部分按对方分配计入成本或者费用
2019-01-03 11:11:23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钱某少支出的差价部分=360000-300000=60000(元)。60000÷12=5000(元),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买房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0%-210=5790(元)。
2024-01-17 19:15:55
同学你好,应发工资为5000/(1-个人承担的保险、公积金的比例之和),企业需要支付工资及保险为应发工资×(1+单位承担的保险、公积金的比例之和)
2022-04-29 21:55:19
您好,有点像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3-11-17 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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