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公司开业给员工发的红包如何做账,用的备用现金
超帅的钢铁侠
于2023-12-25 09:38 发布 60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12-25 09:38
你好!这个计入福利费就好了。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带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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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计入福利费就好了。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带现金。
2023-12-25 09:38:44

借:管理费用等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税
2020-02-10 11:33:29

同学你好
嗯
计入福利费就行
2022-02-10 09:08:05

你好
现金红包是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呢?
我们公司是做饮料销售的,为了促销,在饮料瓶上印了二维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可得随机现金红包,这个现金红包需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么?因为涉及的终端消费者是以千万计量的,且红包金额每人只有几毛钱。要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话,是如何申报缴纳呢?按清单申报,还是可以汇总申报呢?
解答:
不少企业为广告、宣传或扩大企业用户等目的而通过网络随机向个人派发红包(以下简称网络红包)。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就网络红包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可得随机现金红包,派发红包的企业有扣缴的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考虑到该类情况不容易收集中奖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数量众多等现实情况,特别在个人申报系统中设置有汇总申报的模块,只需要企业到税务大厅去办理开通后就可以汇总申报
2022-03-05 16:26:49

你好
这个如果非常合法合规的话,是要放到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同时给对方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2023-07-22 09: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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