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车让公司使用,签署了车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无偿让公司使用,请问:这种行为视同销售吗? 个人意见:不视同销售,无须到税务机关开票,协议规定的汽车所有费用可以税前列支 依据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公益事业除外),视同销售,因为没有提到个人让单位无偿使用视同销售,所以,不用缴纳增值税,这种理解是否正确,谢谢;如果不成立,应该怎么做,合理,网上的说法,五花八门,无所适从
静出智慧
于2018-03-05 14:24 发布 230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3-05 14:27
这种不是视同销售的情形,营改增后新增加的视同销售的情形都是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情形。
相关问题讨论

这种不是视同销售的情形,营改增后新增加的视同销售的情形都是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情形。
2018-03-05 14:27:22

个体户 也需要交的
只是 个体户 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这样的话 月收入 小于10万元(或者季度小于30万元)
可以免交增值税的哈
2020-07-04 15:35:05

你好,个体工商户季销售额不超30万,免增值税
2020-04-09 20:44:34

你好是的。 专票是不免增值税的
2021-01-12 20:39:36

你好,是的。
2019-11-01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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