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2-04 14:16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对于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如果纳税确有困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
  2.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对于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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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对于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如果纳税确有困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 2.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对于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3-12-04 14:16:38
http://www.shui5.cn/article/95/78708.html https://www.tudinet.com/read/5287.html 没有增值税的相关税收优惠
2020-07-28 17:00:04
你好同学这个优惠是单独向税务局申请的没有全国性的优惠
2021-05-10 16:13:16
你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课程
2017-07-23 09:43:06
 财税〔2010〕42号文件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涉及的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因此,财税〔2010〕42号文件特别规定了个人购置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安置住房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财税〔2012〕12号文件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7-05-31 1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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