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月14日银行转来丙企业有关托收凭证,金额为28080元,内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开列A材料2000千克,货款为24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840元,运杂费由对方承付,经审核无误,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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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12-03 20:14 发布 63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请问这个有金额吗
2023-08-17 11:22:27
您好,这个是需要分录吗还是
2023-12-03 20:14:28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2018-01-23 22:45:21
你好,是需要做这两笔业务的分录?
2023-12-11 18:59:06
根据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包括:
1、 发票作废或者报废;
2、 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涉及各类套取抵扣、抵退税等异常行为;
3、 发票代开、发票开具由未按照有关规定形式登记的不存在或者不存在事实的单位;
4、 涉嫌伪造发票、发票作假、转让发票及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异常行为;
5、 发票内容相互矛盾的;
6、 发票中开具的税额与发票上的内容不符的;
7、 通过抵扣、转让、抵退税等方式交易发票;
8、 发票重复使用等行为。
2023-02-27 1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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