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如何看待利用免税区避税?员工在免税区开个体户。自己与公司签用工合同,然后以个体户与公司签劳务合同,员工的收入就是工资+劳务费。有人利用国内免税区避个税,国外也有很多避税天堂,一栋小楼里有上百家注册公司。对于这些利用免税区避税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吗?
Zt。
于2018-03-02 14:11 发布 226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3-02 14:13
我觉得是利用优惠,合理筹划~
相关问题讨论

我觉得是利用优惠,合理筹划~
2018-03-02 14:13:16

注册一个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这样操作简单一些,税务也基本没有什么风险
2018-12-04 09:22:09

你好
注册这两个都可以 企业要是小规模可以享受季报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的政策
2021-01-07 10:03:26

可以用现金支票提出来。但只能做其他应收款或工资、劳务费,若做购进得让对方开相应名称的发票进来,否则最好不入个人账户。
2021-02-01 21:05:05

个体工商户是没有注册资金这个说法的。
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候需要等级的事项。
民法通则对个体户有明确的定义。个体户属自然人,而且,“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虽然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时,有一个“资金数额”的项目,但是这个资金数额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2019-11-26 21:53: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2 14:31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2 15:05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2 15:10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4 08:56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4 08:56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4 08:58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3-0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