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有一台设备提前报废原价50万已提折旧40万计提减值准备5万取得报废残值变价收入2万,增值税税额0.26万报废费自行理费0.35万并取得专票增值税额0.0455万有关收入支出均通过银行存款结算。要求完成相关账务处理 2.21年财产清查发现18购入的一台设备尚未入账重置成本30000企业所得税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短缺笔记本一台原价10000元,已提折旧3000元,已提减值2000元报批后转入营业外支出。要求完成相关财务处理 3.a企业征收率3%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2000元,税率13%支票支付8号销售产品开普通发票总金额10300元收取银行要求完成账务处理
酷酷的灯泡
于2023-11-21 20:39 发布 357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3-11-21 20:47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11-21 20:47:20

甲公司,借:银行存款12,贷:预收账款,11.01,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0.99
乙公司,借;预付账款,11.01,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0.99,贷:银行存款
这个租金每月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0.92,贷:主营业务收入,0.92
确认成本,借:管理费用,0.92,贷:预付账款,0.92
2022-12-19 13:42:57

正常开票就是了,有真实的业务就可以开
2023-11-29 14:49:24

一、第一种情况(乙公司为子公司)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甲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其中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甲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分包服务,进项税额为 3.6 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36000 = 64000 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 3.6 万元。
乙公司当月进项税额 10 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36000 - 100000 = -64000 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且有留抵税额 64000 元)。
二、第二种情况(乙公司为分公司或项目部,总公司统一纳税)
总公司(含甲公司和乙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总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乙公司进项税额 10 万元。
总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100000 = 0 元。
三、纳税筹划分析
从增值税缴纳金额来看:
第二种情况总公司统一纳税时,在该业务场景下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相比第一种情况甲公司单独缴纳 64000 元增值税更为有利。
管理成本方面:
若乙公司为子公司,在财务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相对独立,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而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管理上更加集中,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
税务风险方面:
总公司统一纳税可以更好地统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降低税务风险。而子公司各自纳税可能面临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等风险。
所以在该特定业务场景下,将乙公司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增值税缴纳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2024-10-05 17: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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