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塘有限责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 13%,2020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日,向大光公司购进A材料5吨,货款为2100元,注明税额为273元,价税尚未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2)3日,向建业公司购进B材料 10吨,货款为 12000元,注明税额为1560元,价税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3)5日,向大同公司购进A、B材料各4吨,货款各4 000元,注明税额为104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中的8000元,其余款项暂欠,材料尚末验收入库。 (4)8日,以银行存款3413元偿还前欠大光公司和大同公司的款项。

彪壮的八宝粥
于2023-11-16 17:56 发布 38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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