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企业厂区建设统包给一家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给我们开具了工程服务的发票20万元,其实包括厂区建设的人工费,及设备安装人工费,还有好几台设备。 请问: 1、对方将这些都含一起开具工程服务发票合理吗?(对方企业经营范围是城市建设施工和工程建筑服务,不含销售设备,) 2、我们取得这样的发票,可以按合同写的设备金额,将设备做固定资产入帐吗?其他人工分的摊到各不同地方

不见不散
于2023-10-30 15:30 发布 408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10-30 15:32
您好!你们和对方签订的是工程合同吗?如果是,那就是没问题的,这个属于包工包料的工程
你们收到发票,整个工程都属于固定资产,你们可以拆分成多个固定资产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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