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侯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总监

2023-10-28 11:28

同学你好,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 后个人负担 (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黑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这里说的是纳税人个人发生的部分,不包括纳税人家人发生的医药费用。

聂向普 追问

2023-10-28 13:43

老师,那第二道题的23000为什么可以扣除呢

大侯老师 解答

2023-10-28 14:09

同学你好,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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