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公司为公车买的车辆保险,其中包括乘客座位险,保险公司开具发票时把两者分开了,车辆保险的发票是专票且按税务规定做了备注,但是乘客座位险开的普票且只备注了保单号,然后对方给出的解释是:座位险开不了专票也备注不了像专票那样的信息,请问座位险的发票开具合规吗?税务有这个规定吗?

木木
于2023-10-24 16:32 发布 1160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0-24 16:33
您好,这个不是针对车子 是针对座位的可能无法备注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不是针对车子 是针对座位的可能无法备注的
2023-10-24 16:33: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费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1号公告)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2017-06-05 17:26:07
你好同学,可以入账,入账金额1300
2022-09-26 14:38:59
您好,这个备注是必须有的
2023-10-23 14:45:38
不是公司的车就不能使用的
2022-12-30 1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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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 追问
2023-10-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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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16:49